在一本书里,看到这样一个细节。
历来,谈论起虎门硝烟,我们会说,这场硝烟是中国人民的伟大胜利,或者说,是中华民族的伟大胜利。但是历史书里,忽略了一个细节,这个细节并没有写在历史书上,但深刻研究了历史的人应该是知道的,不过终究没写在书上,原因恐怕是这个细节让本来屈辱的中国人再次蒙受了侮辱。所以,历史学家们无奈地摇了摇头,算了吧,他们已经够可怜了。于是就把这一笔给划过去了。
但我想,现在有把真相重新说出来的必要了。因为我向来以为,对历史不认真的民族,历史必然会在他们身上重演。
真相的细节在于,那些被雇佣来焚烧鸦片的壮丁们手中的竹竿。竹竿的竹节处被壮丁们弄出一些小洞,这样,当他们用力在石灰池中搅拌要焚烧的鸦片时,液态的鸦片就流进了竹竿。这场举世问闻名的硝烟结束后,壮丁们拖着灌满鸦片的竹竿离开了。硝烟禁烟的原因,似的鸦片更加值钱了。而壮丁们则偷偷将鸦片卖给了无烟可抽,涕泪交加的瘾君子们——后面的话,就不用说了。因为他们是不得以而为之。他们已经够可怜了。
不过我对此做了一个大胆的设想。这场硝烟运动的领导者,林则徐,也许是知道这个细节的。虽然外国的传教士有记载,说一个穷人要是试图偷走身边的一点鸦片卖钱,被发现后就立刻收到了严惩,这种正面的宣传效果自然是好的。但这些迫于生计的壮丁们,有这样的行为,也一点不让人觉得奇怪。林则徐即使知道,也不大可能因此将这些壮丁一一缉拿归案。按照温良的中国人一贯的想法,会重复那样一句话:算了吧,他们已经够可怜的了。
我再次阐明这样一个细节,当然不是为了原谅他们。为了生计——如果现代人能体会那个时代的饥惨,也就可以理解这种行为背后的无奈了。古人云“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道荣辱”,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年岁,很难说要人们遵纪守法。但如果这种行为可以原谅,便自然引发另一个问题,在我们这样一个法制文明的时代,如果有人因饥寒交迫做出了违法乱纪的事,我们可以原谅他吗?但是显然,违了法,犯了罪,在依法治国的年代,就必须接受法律的审判。历史没有追究,不代表现代人不追究;但既然现代人追究了,历史也就不能放过。即使是为了生计,这种行为依然是不能原谅的,否则带来的,就是以此为借口的动乱。所以也因此,我对底层的劳动人民,在心怀感激的同时(因为在我看来,至少大多数还处在贫困线上的人民,依然在艰难的坚守着明确的是非道德,他们隐忍着生活中遭遇的不平,生存着,挣扎着),又心怀恐惧(他们忍无可忍的爆发,道德的集体沦丧,也许是生存斗争的必然,却会引发社会动乱)。但如果首先社会没有给予他们平等与尊重的基本的生存环境,又如何有资格依靠正义的法律,再去剥夺他们反抗的权利呢?
这个历史的细节,让本已有了历史屈辱的人,再一次蒙受了侮辱。即便如此,想到德国人宁愿挨冻也不去砍伐无人看守的森林取暖,我却不得不对他们的行为说:我可以理解,但无法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