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的第四个星期四是感恩节。感恩节是美国人民独创的一个古老节日,也是美国人合家欢聚的节日,因此美国人提起感恩节总是备感亲切。感恩节是美国国定假日中最地道、最美国式的节日(holiday),它和早期美国历史最为密切相关。
1620年,一些朝拜者乘坐“五月花”号船去美洲寻求宗教自由。他们在海上颠簸了两个月之后,终于在酷寒的十一月里,在现在的马莎塞州的普里茅斯登陆。
在第一个冬天,半数以上的移民都死于(die)饥饿和传染病,活下来的人们在第一个春季即1621年开始播种。整个夏天(summer)他们都热切地盼望着丰收的到来,他们深知自己的生存以及殖民地的存在都将取决于即将到来的收成。最后(finally),庄稼获得了意外的丰收,为了感谢上帝赐予的丰收,举行了3天的狂欢活动。从此,这一习俗就沿续下来,并逐渐风行各地。1863年,美国总统林肯宣布每年十一月的第四个星期四为感恩节。感恩节庆祝活动便定在这一天,直到如今。届时,家家团聚,举国同庆,其盛大、热烈的情形,不亚于中国人过春节。
感恩节庆祝模式许多年来从未改变。丰盛的家宴早在几个月之前就开始着手准备。人们在餐桌上可以吃到苹果、桔子、栗子、胡桃和葡萄,还有葡萄干布丁、碎肉馅饼、各种其他食物以及红莓苔汁和鲜果汁,其中最妙和最吸引人的大菜是烤火鸡(roastturkey)和南瓜馅饼(pumpkinpie),这些菜一直是感恩节中最富于传统和最受人喜爱的食品(food)。
人人都赞成感恩节大餐必需以烤火鸡为主菜。火鸡在烘烤时要以面包作填料以吸收从中流出来的美味汁液,但烹饪技术常因家庭和地区的不同而各异,应用什么填料也就很难求得一致。
另外,加拿大的感恩节是在十月的第二个星期一。
加拿大和美国的感恩节不在同一天,加拿大议会将感恩节列为法定假日稍晚于美国。但加拿大的第一个感恩节要比美国早40年,加拿大感恩节的庆祝活动是在十月的第二个星期一。与美国人缅怀清教徒先辈定居新大陆的传统不同,加拿大人主要感谢上天给予的成功的收获。加拿大的感恩节早于美国的感恩节,一个简单的事实是,加拿大的收获季节相对于美国早一些,因为加拿大更靠近北部。加拿大的感恩节通常被认为受三个传统习惯的影响。
其一是来自欧洲传统的影响。从大约2000年以前最早的一次收获开始,人们就已经庆祝丰收,感谢富饶的大自然给予他们的恩施和好运。当欧洲人来到加拿大后,也将这一传统带入加拿大,并对后来加拿大感恩节的传统产生影响。
其二是英国探险家庆祝生存的影响。在清教徒登陆美国马萨诸塞的40年之前,加拿大就举行了第一个正式的感恩节。在1578年,一位英国探险家命名马丁·法贝瑟(MartinFrobisher)试图发现一个连接东方的通道,不过他没有成功。但是他在现今的加拿大纽芬兰省建立了定居点,并举行了一个庆祝生存和收获的宴餐。其它后来的移居者继续这些“感恩”仪式。这一次被认为是加拿大的第一个感恩节。
其三的影响来自于后来的美国。1621年的秋天,远涉重洋来到美洲新大陆的英国移民,为了感谢上帝赐予的丰收,举行了3天的狂欢活动。从此,这一习俗就沿续下来,并逐渐风行各地。在美国革命其间,美国一批忠于英皇室的保皇党迁移到加拿大,也将美国感恩节的习惯和方式带到了加拿大。1750年庆祝丰收的活动被来自美国南部的移居者带到了新四科舍(NovaScotia),同时,法国移居者到达,并且举行“感恩”宴餐。这些均对加拿大的感恩节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879年加拿大议会宣称11月6日是感恩节和全国性的假日。在随后的年代,感恩节的日期改变了多次,直到在1957年1月31日,加拿大议会宣布每年十月的第二个星期一为感恩节,在这一天感谢万能的上帝保佑加拿大并给予丰富的收获。
美国是在1863年,由总统林肯正式宣布感恩节为国定假日。通常美国感恩节的典故总是离不开清教徒和着名领袖布雷德福、102名同伴、重180吨长90英尺的木制帆船五月花号、科德角湾、普利茅斯港、印第安人和酋长马萨索德。这些是美洲新英格兰第一个永久性殖民地的历史见证。
两国的感恩节之间有许多相似性,譬如装满花果谷物象征丰饶的山羊角(cornucopia)和南瓜饼(pumpkinpie)。加拿大感恩大餐的餐桌上的食物通常也与地域和时间的变化而不同,有些是鹿肉和水鸟,有些是野鸭野鹅,但目前主要是火鸡和火腿。
埃及人的“感恩节”
古埃及的收获节是为了纪念他们的庄稼神Min而举行的。他们的收获季节是春天,所以这个节日在每年春天举行。节日中,古埃及人首先举行游行,过后便是节日宴会。同时,音乐、舞会、体育竞技等也是他们的庆祝项
感恩节
目。
古埃及人在庆祝玉米收获时,常常假装哭泣而且悲痛欲绝,这是为了欺骗他们认为存在于玉米中的“精神”。他们害怕收割仍在生长的玉米会使这种精神发怒。
希伯来人的“感恩节”
犹太人也要庆祝收获,他们的节日叫Sukkoth,每年秋天举行的Sukkoth已经有3000多年的历史。Sukkoth开始于希伯来月历中Tishri(犹太人的某个月份)的第15天,YomKippur(犹太人一年中最神圣的一天)后的第五天。
在维持8天的Sukkoth节日中,犹太人用树枝架起小屋,以此来回忆他们祖先礼拜的圣坛。这些小屋都是暂时的,树枝没有插入地下,屋顶用茅草覆盖着,便于光线进入。屋里悬挂着水果和蔬菜,包括苹果、葡萄、玉米还有石榴。节日的第二天,犹太人便在星光下的小屋中举行他们的节日宴会。
希腊人的“感恩节”
古希腊人信奉很多神,他们的玉米女神(实际上是所有谷类的神)叫Demeter,他们每年秋天举行的Thesmosphoria节就是为了纪念这位女神的。
节日的第一天,已婚妇女们(可能是把怀孕和庄稼的生长联系起来)搭起一座座盖满树叶的小屋,里面放上用植物做的长椅。第二天是他们的斋戒日。第三天便举行宴会,并以玉米种子、蛋糕、水果和猪为礼物供奉女神。
感恩节的创立早于美利坚合众国的建立。16世纪末17世纪初,当北美洲的大部分地区还是处女地时,位于大西洋彼岸的英国正在进行轰轰烈烈的宗教改革运动。此时的英王詹姆士一世独尊国教,大肆打压其他的宗教。信奉加尔文教,不满国教的清教徒面对残酷的迫害,选择了出走。他们要寻找一个信仰自由之邦,维持按照自己的方式崇信上帝的权力。刚被哥伦布发现不久的“新大陆”——美洲成为他们的首选。那里不但地域辽阔、物产丰富,而且很多地方还是未开发之地,没有国王,没有议会,也没有宗教审判。
1620年9月,清教徒的着名领袖布雷德福召集了102名同伴,登上了名为“五月花号”的木制帆船。他们怀着美好的憧憬,开始了哥伦布式的冒险航行。“五月花号”重180吨,长90英尺,原是一艘捕鱼的小船。而此时是一年中最不适合航行的季节,海上狂风大作,惊涛骇浪。“五月花号”就像一片树叶在巨浪中挣扎。经过近两个月的海上颠簸,他们凭着信仰与勇气终于看见了陆地的轮廓。在航海的途中仅有一人不幸死亡,但诞生了一个新生儿,这就使得到达美洲的人数仍然是102人。
新的家园在望。这时候,船却停了下来。大家集中到甲板上,围成一圈。自“五月花号”启航以来,人们一直在设想新世界的统治秩序。他们决定将这个问题弄清楚之后再上岸。讨论十分激烈,但有权参加讨论的是船上的51名成年男子,妇女们只有旁听的资格。最后,他们共同起草并签署了一份公约,公约的内容是:为了上帝的荣耀和基督教的进步,我们这些在此签名的人扬帆出海,并即将在这块土地上开拓我们的家园。我们在上帝面前庄严签约,自愿结为民众自治团体,为了使上述目的得以顺利进行、维持和发展,亦为将来能随时制定和实施有益于本殖民地的总体利益的公正法律、法规、条令、宪章和公职等,我们全体保证遵守与服从。这就是所谓的《五月花号公约》。这一份写在一张简陋纸上的契约从根本上否定了君权神授的理论,第一次从民众的角度阐述了国家权力的来源,为在新大陆上建立自治和法治打下了基础。为了纪念故乡,他们将这片新土地命名为“新英格兰”。
感谢上帝和印第安人
按照古老的航海传统,移民们首先登上了一块高耸于海面上的大礁石。五月花号上礼炮轰鸣,人声鼎沸,共同庆祝新生活的开始。这块礁石后来被称为“普利茅斯石”,成为北美洲新英格兰第一个永久性殖民地的历史见证。
然而对这些满怀信心和十分欣喜的移民来说,第一个冬天并不好过。从大西洋上吹来的凛冽寒风和漫天的冰雪让初来乍到的他们措手不及。恶劣环境加上缺少必要的装备,不少人病倒了。接踵而来的传染病又夺去许多人的生命。冬天过后,历经千辛万苦到达美洲的移民只有50人幸存。春天到来时,心地善良的印第安人发现了他们,给他们送来了很多生活必需品,还特地派人教他们如何狩猎、捕鱼、耕种玉米、南瓜及饲养火鸡。在印第安人的帮助下,这一年秋天,他们获得了大丰收。第一批来自英国的清教徒移民终于在这块殖民地上站住了脚。
11月底,移民们举行盛大的庆祝活动。他们要感谢上帝的恩赐及印第安人的无私帮助。庆祝活动一共进行了三天。第一天黎明时分,移民们鸣放礼炮,列队走进一间用作教堂的屋子,虔诚地向上帝表达谢意,然后点起篝火举行盛大宴会。应邀前来的印第安人带来了五只鹿作为礼物。自山林中打来的野味和自产的玉米、南瓜、火鸡等被移民们制作成了佳肴。宾主围坐在熊熊篝火旁,共同欢宴,畅叙友情。在凉爽的秋风中,印第安小伙子同普利茅斯殖民地上的年轻人载歌载舞。第二天和第三天又举行了摔跤、赛跑、射箭等活动。从此,清教徒开始了新的生活。
这一习俗得以流传。在北美十三州统一时,首任总统乔治?华盛顿把感恩节设定为全国性节日,但由各州决定自己的庆祝时间。直到1863年林肯总统才确定每年11月的第四个星期四作为感恩节的固定庆祝日。
积怨日深
感恩节17世纪60年代中期,新英格兰基督教教长约翰·艾略特(JohnEliot)已经转化了几百名印第安人皈依基督教。还建立了几个“祈祷镇”。但是在他向“万帕诺亚”酋长(Wampanoag,Metacomet)传达福音时,酋长“梅塔科米特”一把抓住教长的大衣,扯下一粒纽扣举到教长眼前。声称他对基督教的兴趣,就象对这粒纽扣一样--然后甩手就把纽扣丢到地上。
“梅塔科米特”,他在以后的日子里发起反殖民扩张的战争而名声大噪,英属殖民地人民送他一个绰号“菲力浦国王”,他的真名反被淡忘了。菲力浦的父亲--老酋长“迈斯色以”(Massasoit)曾经和殖民地移民建立了友好关系。他已经出让、转卖了大片土地给新移民。然而,不断蜂拥而来的移民对土地的渴求没有止境。新英格兰殖民政府用各种办法迫使周围部落出卖土地。而印第安人部落之间的战争纠纷,使酋长们对枪支弹药的需求不止,在毛皮和土产不够的情况下,只好以土地交换。
1661年老酋长“迈斯色以”去世时,部落已经陷入殖民地包围之中,印第安人到市镇去,就得遵循殖民地法律。印第安人醉酒倒在大街上,就要被抓去抽皮鞭,或者服十天劳役。清教徒殖民政府的法律严厉,让印第安人备受束缚,心中积怨日深。
1662年菲力浦的哥哥(Wamsutta)继任酋长不久,就受到普利茅斯法庭的传讯,尽管他有酋长之尊,还是在刺刀下被武装押送到法官面前。更为奇怪的是,在法官传讯之后,菲力浦的哥哥就得了病,很快死去,在位不到两年。菲力浦怀疑是白人殖民政府下了毒致死。菲力浦心怀对殖民政府的猜疑怨恨,继承了哥哥的酋长大位。
1675年,接连几件事情激化了殖民地人民和印第安人的矛盾。
一群属于殖民地居民的牲畜跑进了印第安人的玉米地践踏庄稼--据说这样的事时有发生。印第安人开枪打死八匹马,殖民地居民开枪还击,打死一名印第安人,造成白人与土着居民关系陡然紧张。
约翰·西斯蒙(JohnSassamon)案件的审判。约翰·西斯蒙是“万帕诺亚”部落的人,童年时父母染天花双亡,一个清教徒家庭收养了他,他自然熏陶成为基督教徒。约翰。西斯蒙受到很好的文化教育,还进入哈佛大学学习。他回来后做酋长菲力浦的翻译,来往于部落与殖民政府之间。
约翰。西斯蒙曾警告殖民政府,指出菲力浦王有造反的企图。不久,西斯蒙被谋杀。一个由白人和印第安人组成的法庭做出了三位嫌疑人谋杀罪名成立的判决,三名罪犯被处决。其中有一名是菲力浦王的亲信。整个案件直指幕后操纵者为菲力浦王。菲力浦王感到形势逼迫,决定揭竿而起。
血腥战争
菲力浦王指挥着部落兵丁迅速对殖民地城镇发起进攻,他给部下指令:烧毁所有房屋,摧毁所有城镇,杀死所有的白人。菲力浦王所到之处,火焰滚滚,血流遍地。一位目击者这样描述部落兵袭击过的地方:两位老人上半身扑倒在门外,而下半身在门内被烧焦了,一位年轻女人躺在院子里,她的脑袋被枪弹洞穿,躺在她身边不远的婴儿的头部,被刺刀戳烂……
对菲力浦王的恐怖笼罩着新英格兰大地,殖民们放弃新开辟的家园,收缩到沿大西洋海岸的较大城镇。菲力浦王的部队装备的是燧发火枪,比起殖民政府军队配备的火绳发射火枪要先进。所以,在战争初期,菲力浦王攻势凌厉,气焰嚣张。他有指挥战争的才能,一连设计了几个埋伏,消灭近二百名政府军。
这又刺激了其他几个部落的连锁反叛(Narragansetts,Nipmucks,Pocumtucks,andAbenakis),原来互相敌对的部落,在反对白人侵占家园的共同目标下,结成盟友。一时间新英格兰地区风声鹤唳、四面楚歌。战火笼罩了普利茅斯、罗德岛、马塞诸塞以及康涅格蒂格河流域(RhodeIsland,Massachusetts。ConnecticutRiverValley)殖民们感到恐慌绝望。
然而战局不到一年开始发生逆转,菲力浦王的军队弹药消耗得不到补充,粮食储备也被耗尽。军营只好靠近河流驻扎,一边打仗,一边捞鱼。部队分散成小股,原来的同盟部落,发生分裂,有的部落离开了。反殖民联盟的战斗力大为削弱。
得到新武器装备、粮草充足的殖民军,开始集中兵力反击。其中有两次着名的偷袭,重创印第安部落。政府军在夜间包围印第安人驻地,拂晓突然进攻,一次杀死600印第安人,另一次杀死1000人。其中包括很多妇女儿童。殖民军队的报复行动,一样十分残暴。
一年之后,菲力浦王的攻势全无,变为流窜游击。1676年夏,菲力浦王和他几个少数随从被围困在沼泽地,他被击毙之后,身体被斩碎投入水中,他的脑袋被挑在枪尖上,凯旋而归的军队高举着满街游行。普利茅斯市庆祝大捷,一片欢腾景象。
菲力浦王战争的损失惨重,殖民地政府一方的统计,1200家农舍被烧毁,13座城镇被夷为平地,8000头马匹牲畜被打死。600多名士兵战死,平民、妇女儿童死亡约2000人。殖民地所欠战争债务,超过殖民地全部资产。
印第安人一方死亡数字不祥,一般认为是殖民地政府一方死亡的3倍。估计仅在战场上就死去2000人。传染疾病夺去的性命比战争还多。拿菲力浦王的万帕诺亚部落来说,战前约15000人,战争和疾病灭掉了人口十之八九。俘获的部落的主要头目被绞死,菲力浦王的妻子和儿子也被卖到百慕大为奴隶,少数逃散者加入其他部族。“万帕诺亚”部落从此被消灭了。
菲力浦王最终与自己的小邦同归于尽,他只是留下一句让殖民者心惊肉跳的话:
“拼必死之命,殉必亡之国。”--万帕诺亚酋长,菲力浦王
“determinednottoliveuntilIhavenocountry。”--Wampanoagsachem,KingPhilip1675
特殊节日
没有恩人的感恩节
感恩节是美国加拿大独有的传统节日,在感恩节,许多人会满怀温情回顾移民历史。首批欧洲移民从英国普利茅斯出发,乘坐五月花号历经艰险,在1620年冬到达北美洲(后来他们把这个登陆点也命名为普利茅斯)。
当时适逢大雪覆盖原野,寒冷饥饿令移民陷入绝境,一些人死去。幸亏印第安人发现他们,并且给与慷慨援助,才绝处逢生。第二年新移民得到丰收,大摆火鸡宴,和印第安人举杯同庆,欢宴持续三天三夜……
但是人们不知道,那个纯朴好客的部落就是万帕诺亚(Wampanoag)部落,那个古道热肠的印第安人酋长就是菲力浦王的父亲--迈斯色以(Massasoit)。
1618年北美洲东岸遭受到传染病“天花”的袭击,大批土着居民死亡,一些村落荒芜。酋长乐意让这些远方的来客到这些遗弃的村落安身,并与他们结为友好联盟。这种兄弟情谊持续了近50年。
欧洲移民每年以3%的增长向北美大陆扩张,1676年,新英格兰地区已有5,2000名移民。移民反宾为主。并以自己的文化发达先进为傲,对印第安人存有歧视轻蔑心理。一些商人在与古朴的土着族交往中,常常采用哄骗的手段谋取利益,让印第安人对白人日渐失去信任。
最初时期,对于印第安人的慷慨,殖民者会说:“ThanksGiving”;到后来,演变成你不“Giving”,我就要设法“Taking”。菲力浦王之战根源,在于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的冲突,在没有土地所有权也就没有开发利用权的实际情况下,转变成一场争夺和维护土地所有权的战争。
北美洲的历史,似乎在揭示这样一个冷酷的规律:如果一块土地存在更有效的开发方式、能够创造更大的社会财富,那么最终这块土地会依这种开发方式进行。文化传统、土地所有权、宗教法律、人伦道德等等都不能制止这种潜规律的运行。
尽管印第安人是美洲大地最古老的居民,是这块土地最原始的主人,但是要试图维护低效的、传统的土地利用方式,总归要失败的。这种失败不以文明的方式,就以野蛮的方式。遗憾的是它以非常野蛮的方式表现:印第安人不仅丢失了土地所有权,又葬送了不少族人的性命,失败的苦涩,不堪回味。
当然,有人把菲力浦王之战看成印第安文化和欧洲文化之战,倾向树立基督教文明;有人把它看成是白人和土着的种族战争,意在激发民族主义情绪;有人从中找到殖民主义扩张的罪恶证据,证明反对殖民主义的正义性;还有的以这场战争中发生的严重摧残人权的行为,来揭露今天美国高举人权旗帜的虚伪性;甚至白人至上主义者也可以从中找到有色人种愚昧落后的大量例子,以支援白人种族优越论……凡此等等,都是各取所爱,试图从万花园里采一瓣颜色,代表春天。
感恩节的由来要一直追溯到美国历史的发端。1620年,着名的“五月花”号船满载不堪忍受英国国内宗教迫害的清教徒102人到达美洲。1620年和1621年之交的冬天,他们遇到了难以想象的困难,处在饥寒交迫之中,冬天过去时,活下来的移民只有50来人。这时,心地善良的印第安人给移民送来了生活必需品,还特地派人教他们怎样狩猎、捕鱼和种植玉米、南瓜。在印第安人的帮助下,移民们终于获得了丰收,在欢庆丰收的日子,按照宗教传统习俗,移民规定了感谢上帝的日子,并决定为感谢印第安人的真诚帮助邀请他们一同庆祝节日。
在第一个感恩节的这一天,印第安人和移民欢聚一堂,他们在黎明时鸣放礼炮,列队走进一间用作教堂的屋子,虔诚地向上帝表达谢意,然后点起篝火举行盛大宴会。第二天和第三天又举行了摔跤、赛跑、唱歌、跳舞等活动。第一个感恩节非常成功。其中许多庆祝方式流传了300多年,一直保留到今天。
最初感恩节没有固定日期,由各州临时决定,直到美国独立后,感恩节才成为全国性的节日。1863年,林肯总统把感恩节定为法定假日。到1941年,美国国会通过一项法令,把感恩节定在每年十一月的第四个星期四。每逢感恩节这一天,美国举国上下热闹非凡,人们按照习俗前往教堂做感恩祈祷,城乡市镇到处都有化装游行、戏剧表演或体育比赛等。分开了一年的亲人们也会从天南海北归来,一家人团团圆圆,品尝美味的感恩节火鸡。为什么要在感恩节都食火鸡呢。这要从感恩节的由来说起。1620年,英国一批主张改革的清教徒,因理想和抱负不能实现而退出国教,自立新教,此举激起了英国当政者的仇恨。这些清教徒们不堪承受统治者的迫害和歧视,先逃到荷兰,9月初,乘船远渡重洋,准备流亡美国。船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中漂泊了65天,于11月终于到达了美国东海岸,在罗得岛州的普罗维斯敦港登陆。当时,此处还是一片荒凉未开垦的处女地,火鸡和其他野生动物随处可见。时值寒冬,来到陌生的地方,缺衣少食,恶劣的环境正在威胁着他们的生命。在这生死攸关的时刻,当地的印第安人为他们带去了食物、生活用品和生产工具,并帮助他们建立了自己的新家园。
这些英国人在安顿好新家以后,为感谢在危难之时帮助、支援过他们的印第安人,同时也感谢上帝对他们的“恩赐”,是年11月第四星期四,将猎获的火鸡制成美味佳肴,盛情款待印第安人,并与他们进行联欢,庆祝活动持续了三天。此后,每年11月第四个星期四都要举行这样的庆祝活动,除招待印第安人食烤火鸡外,并在一起瘵办射箭、跑步、摔跤等体育竞赛,夜晚还围着篝火尽情歌舞,共享欢乐。
1621年,当普利茅斯的英国殖民者与万帕诺亚格印第安人(WampanoagIndians),北美印第安人阿尔琴族一部落,后移居美国马萨诸塞州东南部)庆祝头一个感恩节时,他们狼吞虎咽的食品要丰富得多,而不仅是火鸡。由于当时龙虾、鹅、鸭子、海豹、美洲鳗和鳕鱼都很丰饶,这些东西极有可能是第一个感恩节的主要菜肴。历史学家只能确定有两种食品出现在那一年秋天的感恩节菜单上——鹿肉和野鸟。
如果我们不能肯定火鸡曾出现在头一个感恩节盛宴上的话,那火鸡又怎样成了如今感恩节的主要“吉祥物”呢?
有一种说法是这样的,在16世纪某一年的收获节上,英国的伊丽莎白女王正在吃烤鹅。这时传来消息说,西班牙的无敌舰队(SpanishArmada)在前往攻击她心爱的英国途中沉没了,女王高兴不已,于是又要了一只鹅来庆祝这一捷报。因此鹅也就成了英国丰收季节的爱鸟。当清教徒们从英国来到美国时,烤火鸡代替烤鹅成了主要菜肴,因为北美大陆火鸡数量更为丰富,比鹅更容易找到。
火鸡即吐绶鸡(Turkey),又称七面鸡,本为野生,现已驯化为肉用家禽。全身被黑、白、深黄等色羽毛。头、颈上部裸露,有红珊瑚状皮瘤,喉下有肉垂,颜色由红到紫,可以变化。公火鸡尾羽可展开呈扇形,胸前一束毛球,母火鸡重为8-9千克,年产火鸡蛋50-80枚,每枚蛋重20-80克。目前饲养品种以“青铜火鸡”和“白色火鸡”为多。
火鸡以其体形大,生长迅速,抗病性强,瘦肉率高而受人瞩目,可与肉用鸡媲美,被誉为“造肉机器”。火鸡肉不仅肉质细嫩、清淡,而且在营养价值上有“一高二低”的优点。一高是蛋白南含量高,在30%以上;二低是火鸡肉在国外被认为是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的理想保健食品,同时,火鸡肉也是益气补脾的食疗佳品。目前,世界上有许多国家以火鸡肉代替牛肉、猪肉、羊肉和鸭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