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都说马克·吐温先生是个幽默大师,又很会讽刺社会上的各种事。读了他的《百万英镑》后,我忍俊不禁,放声大笑。读了这个让人哭笑不得的小说,我也看见了那令人哭笑不得的社会。在美国旧金山的一个小办事员出海游玩,因故迷失方向后,幸被轮船遇救,然后随船来到英国伦敦。他身无分文,特别孤独,两个富有的兄弟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并以他在三十天内不将一百万的支票兑换成现金而能否活下去打了一个赌。在小说的结尾,小人物不仅活过了三十天,并且利用这张百万英镑发了一笔财,还获得了一位小姐的芳心。但由始之终从来没兑换过这张支票。小说通过小办事员的种种“历险”嘲弄了金钱在资产阶级社会叱咤风云、呼风唤雨的作用。当时社会上的拜金主义思想,当时的人们都太看重金钱了,钱!竟然成了可以衡量一切的标准!为了钱,他们可以放弃一切,放弃地位、家人、职业……拜金主义思想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更加可耻,因为世界上还有很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很多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东西,金钱不是万能的。之所以那个年代社会腐败,和这些见风使舵的人们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我们这个年代,也有。一次,我看到路边有一个满脸是胡子的乞丐,正在低声乞求人们:“我好几天没吃饭了,谁给点钱——谢谢,谢谢,祝您全家安康……”一个时髦的男青年正领着一个时髦的女青年走过,一看到那年过花甲的乞丐,便一下子皱起眉头,绕得远远的,嘴里还嘀咕着:“这脏老头,真是……”我也实在看不惯,也只好绕过了。妈妈说:“伦伦,你去给爷爷点钱吧。”说着,她拿出了两块钱,递给我。我拿着钱,跑到那个爷爷前面很远,扔了钱就跑,也不管扔没扔中。妈妈一看我这狼狈不堪的样子,不禁摇了摇头。事后,我也觉得这太不对了,但就是不习惯老爷爷浑身的霉味,看不惯他衣不遮体,听不惯他的外地口音。但是,我也知道这不至于啊,为什么偏要远离他、躲避他呢?人人都是平等的,不能因为人们的地位、财富而就去判断一个人的身价,那就错了。这种以貌取人的做法难道不是社会的一种悲哀?不是一个值得人们深思的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