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去你家!
走出酒吧的门,安是这样对张路说的,张路着实吃了一大惊,他深知这句话的耐人寻味之处,然而说话的是安,安说的时候甚至没有一丝娇嗔造作,异常的平常,因此,张路几乎无力招架。
张路的房子只是普通的乱。除了沙发上散乱着几本破了页面的旧杂志和桌上的一些旧报纸外,基本上没有什么了,这出乎安的意料。她以为,单身男人的家一向是不可恭维的。
张路挺客气地给安洗杯子倒水去了,安便盘着腿坐在地板上,从音响架上掏出一张CD,静静地听着。CD是一年前的“BESTOFFOREVERLOVE”,这张CD曾经风行一时,安也有一张,但太久没动过,恐怕早已经封了尘。
安看到张路捧着杯子走过来,说,我喜欢这首!
“INLOVEWITHYOU?”语毕,张路突然想到了什么,他迟缓了一下才将热茶递过去,说,我好久没听了。
安站起来接过茶呷了一口,又苦又涩,她稍微皱了一下眉头。张路笑笑说,茶泡得浓了点,但可以解酒。
安听张路这么一说便似乎能感觉到自己身上的酒气,她点点头,又喝了一口。在安的印象中,酒气冲天的女人和满身铜臭的男人一样俗不可耐。想及此,她的眉头皱得更紧了,张路看着以为是茶太苦,便说,要不我去给你倒杯开水。
安摇摇头,一口气把茶喝个精光,呛得她咳了几声。
此时,窗外下起了毛毛雨,连音乐声也变得湿润起来,一阵风卷些雨丝飘进来,沾在安的脸上,化成一片朦胧的水气。在这样的一种氛围中,让人想到往事如梦,心事如烟。
“没事吧?安”
安身子抖动了一下,在水气中抬起眼睛说,我说没事你相信吗?
说完,安就仰起脸肆无忌惮地直视着张路,眼眸里仿佛透出一股邪气,吱吱作响冒着白烟,让张路又感到一阵错愕,当晚的安似乎存心叫他溃不成军。
张路其实心头颇高,对于不矛欣赏的女孩从来都冷眼相对,所以女孩子在他面前也总是知难而退,因此这样近距离地被安审视被安逼问,便让他倍感震撼,如遭电击。于是几乎同时,他猛然将安揽入怀中,语无论次地说,不相信不相信。
雨骤然大了,跌进窗里,伴随一曲THECOLOROFTHENIGHT荡进人的心里。张路的手稍微有力将安整个铁紧紧裹进怀里,极具侵略性,差点叫安窒息——张路吻住了她。
张路的吻很有力。安至今还记得,她那时简直失去了知觉,意识浑沌,只是牢牢抓住张路衬衫的衣领,抓出一道道折痕,像抓着半生的命。
这样的情景,犹如一对情侣的久别重逢,火石电光般,比唱机里任何一首曲目都更富激情更富感性。但是,在下一曲还没开始的时候,他们触电般一下子分开了。准确来说,是他们同时将对方推开。
推开前一刻,张路想到了晓桐。
他们曾经被喻为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张路矢志不渝,晓桐一往情深。然而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年代,钱最终成了现代人的胆、现代人的根、现代人的命,晓桐便函是用这个最现实的理由给了张路最大的讥讽。他吻着安时,最大的满足是报复般的快感。当他意识到这一点,意识到他对安的亵渎,悚然一惊,如梦初醒。
而安在那一刻,是大悟,是本能。
恍如隔世,相对无言。
“对不起……”
张路话刚出口,一滴泪自安的眼睛里淌出,滑到她的唇中草药,这次她作了个长长的深呼吸。
雨停了。
在这个城市,一场雨之后,秋天还没来得及过冬天就已经来了。风寒得刺骨,安缩着双肩关上了所有的窗户躲进房间里,在留言板上写下这样一句:我升华了!
署名日期是二零零一年十月八日零时十分——这一天的白昼又将有新的开始……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