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一个世纪的时间,让自己忘记自己。
我迷路在江南古镇,街道湿透,常绿的硬地鞋,还好,踩下去不会滑倒,牛仔裤很长很长,及到地上,可以拖着走,很不雅。但,鄙于折痕,还是被踩着好了,我似乎没有那么多时间去管这些,但又不得不管。天宇很蓝,我只知道朝南走,可是白天的天空不会出现北极星。若晚上,若遇到坏人咋办?
若先不管这些,不奇怪我为什么迷路么?听我道来。
我很喜欢黑色,黑色外套,里面加一件白色贸易,淡蓝牛仔裤,冬天不穿这么多,我会长冻疮,我怕冷。然后,与大家一样站在队伍里。似乎好不容易下得课,他们都很兴奋。冷冷的冬天,我只是把下巴埋在高领中,呼吸着。他,不,他们成群结队地闹着,我只是像个隐形人,自己独自走着,然后走着,就迷路了。
这时,我不小心迷路在童年,童年的梦,很轻,很轻,妈妈刚刷的球鞋比原来白净了很多。顽皮的我。常常把鞋子弄脏了。玩耍后,便坐在草地上,天上有云,很多,很多,有鸟飞过,我的梦与这斑斓的漫画一样,犯着愁。
我信步在漫无边际的天空下,我给自己迷路的过程取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游离。我以为走到这种天空下,就可以看到归家路,可惜,失望持续着蔓延。为什么我不可以单纯地走下去?因为我还有牵挂,至少明白,天不是空的,在上面有天堂、云、还有天使。
就这样一直固执下去,明知道自己是个(路痴)。骗自己说:地球是圆的,总有一天可以不迷惘。可我的迷离还需要多久。月亮淌下银光,我有点害怕,抱着大腿蜷缩着。怪不得大人说:做人不要太固执,要懂得变通,就这么个道理,我似乎真得用了一个世纪去了解。
然后,我就变了,自己忘记了自己,忘记了以前自以为个性蛮张扬的自己,忘记了自以为天真的自己。
就算我真得遗忘了,我的迷途却还存在,我必须得继续前行。干脆带本书,怕无聊呢。
至少我还记得,我曾以为,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