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书,曾为书不惜血本;我爱读书,以至于现在不得不戴上啤酒瓶底般厚厚的眼镜片。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的确可以陶冶情操,提高人的素养。没有书,人类社会将失去七彩阳光;没有书,生活将毫无乐趣;没有书,精神将一片贫瘠。
我爱书,更爱逛书店。每次逛书店,身上总会带上自己所有的零花钱,而且,倾其所有买回自己喜欢的书。如果这次带的钱不够,我会记清书的标价,省吃俭用,想尽一切办法买回家。书,为我的生活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记得小时候,我家在乡下,每次跟妈妈来城里的小姨家玩,总要花上一上午或一下午的时间去新华书店看书、买书。妈妈总是等的不耐烦,把我一个人放在书店,自己和小姨去逛街、买衣服,两三个小时回来后,发现我还在原地纹丝不动的看书,就会搂着我开心的笑。
每次把书买回家后,我总是晚饭后早早的洗漱完毕,迫不及待的趴在被窝里看书。十点以后,爸爸妈妈便一次次的催我睡觉,催的我实在没办法,就熄了灯,爸爸妈妈的催促才算停了。但是,我躺在被窝里,心里还是想着书里的情节,久久不能入睡。突然,我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悄悄地打开台灯,并把台灯拿进被窝里,这样爸爸妈妈就看不见灯光,以为我睡着了,就不来我房间了,我可以放心大胆的看书了。就这样,我控制不住自己,看了一章又一章。当看完最后一行文字时,我看了一下手机,屏幕上醒目的“2:36”赫然出现在眼前。我下了一跳,掐指一算,竟然在被窝里偷看了三四个小时!幸亏没被爸妈逮到,否则,心爱的书就会被没收了。强忍住捡起另一本书的欲望,我睡下了。
现在,妈妈给我买的小书柜已被我的书挤得满满的,书桌上也还摆了好几摞。最开心的就是星期天回到家看到妈妈给我抱回一摞新书,这比给我买一堆新衣服更让我开心。现在小小年龄的我也算得上博览群书了,但写作水平还是不高。妈妈常说我白读了那么多书,都还给作者了。为此,我心里很是惭愧,寒暑假里只能牺牲看书时间,跟着妈妈这个语文老师补习作文了,要不然书就捞不到看了。
当然,我看书是有选择的,不健康的书绝不碰。对我成长有益的书,只要喜欢我就看。如凡尔纳的三部曲《格兰特船长的女儿》《海底两万里》《神秘岛》,曹文轩系列小说《山羊不吃天堂草》《草房子》,初中生必读的国内外名着等,我还喜欢看《刘邦大帝》、《两宋风云》等大人看的书,看完后能和爸妈神侃一通,特满足。
生活中,书是我最好的朋友。开心时,书能让我以乐观的态度面对生活;难过时,书能让我以冷静的心态思考人生。书能让我快乐,书能让我充满激情。书就是我的良友,书就是我的恩师,书就是我人生成长的琴键,踏着它,我会迈向更美丽的人生之巅。
有书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