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我,不需要姿态,也能成就一场惊鸿。
优雅抬手的姿势,太做作,我不喜欢。一首《丰收锣鼓》要多快,有多快,要多洒脱有多洒脱。干净利落,随便一抬手,更是游刃有余。帅气却又单纯。
指甲蜻蜓点水,便能发出异于常人的热烈。那些人还可以微笑着,在岁月的流失中毁掉自己。被真实抛弃。
初次见她,茶便卡在喉咙,从没见够这样的女孩,我也想像她一样,却怎么也做不出那份单纯。古筝有些破旧,有些模糊。可每一根琴弦,每一抹痕迹,似乎都记载着跨越千年万载的故事。
紫蓝色的上衣再配上一双冷眸,不算绝美,却让人离不开视线。她坐下来,那也算坐?那么霸道,那么冷,那么陌生。
“你还打算在这里学琴吗?”一个琴行,老师走了,又来了一个新的老师,还那么拽,真是要考虑考虑。
星期三,我又被父母打得遍体鳞伤,只是这种痛我已习惯。在那个三月雨季,竟又碰到了她。“我最大的缺点就是不知道怎么讨好别人,全县第一又怎么样?古筝弹得好又怎么样?我就是不会像哈巴狗一样摇尾巴,我们家本就是书香世家,我的血统不允许我这么做。它只允许我勇敢吟唱自由之歌。”
早已冰冷的身体,在那天温暖;早已挫骨扬灰的心,渐渐愈合。“我和你很像,从小没人爱,叛逆,但我爱我自己。”我们是一路人,都不会给别人喘气的机会,直接撕裂困难的咽喉。
她小时候也叛逆,但不妨碍她成为一个好老师。那我是否也有机会重生一次。
我不需要姿态,也可以成就一场惊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