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现象在现在信息发达的社会并不少见,特别是作文抄袭。我曾在百度上搜索了抄袭这一词——抄袭亦称作学术剽窃、剽窃学术研究成果、违反学术诚信,是对于原著未经或基本未经修改的抄录,这是一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然而什么行为才算是抄袭呢?杨守建先生的《中国学术腐败批判》一书就总结出仅改标题的全篇搬用法、偷观点偷思想的隐性剽窃法、改名换姓的化名抄袭法、你冠我戴的署名抄袭法、东拼西凑的拼装法、捷足先登的抢先发表法等多种方法。
我认为,生活中借同学的英语作文抄,考试时将自己背的优秀段落抄进自己的文章等等,此类行行算不上抄袭。因为此类行为所抄的的即没发表在网上,也没有在报纸等大众读物上,构不成抄袭。
真正的抄袭应当是抄袭者把原创作文微微调整,改变一下,或原封不动把整篇文章发表在另一个网站或报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七款明确规定,剽窃他人成果的,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可见,抄袭的后果之重。
那如果想引用一下原文呢?可以用“认为”、“说道”、“写道”、“指出”、“有论者说”等作引导词,随后就引出原文。
但有些文章引用原文的行为并不算是抄袭行为,就比如历史作文,就必须引用大量的原文作证据。钱理群写的《周作人传》就大量引用了周作人的日记。在南京召开的一次国际会议上,钱理群说:“我的这部传记就是要追求翔实的史料性,为后人写周作人传打下坚实的基础。也就是说,如果后人再写周作人传,一定不会绕过我的这部作品。”可见,有些“抄袭”行为并不算是抄袭。
我曾写过《太平危机——良心》与《太平危机——良知》这两篇作文,皆是为袁隆平老先生鸣不平,但两文皆有人指控为抄袭。的确,我是抄了新闻里的一些文字,但抄的是事实。不然,怎能知道此事因何而起?又怎能知道此事的开端与结局呢?
一些人的文章之所以被认为是抄袭,是因为也有与其文相似的文章。的确,当我们看过一篇文章时,再写一篇类似的文章,思维必然在原文范畴之内,也就与原文“神似”了。
我也曾看过一篇文章,是怀念自己的曾祖母的,里面抄了《你是人间的四月天》里的原句,只是开头加了个曾祖母。我想,这应该也不算是抄袭吧?不然,又怎能选在正规书籍里?
抄袭固然可恶,但在信息日异发达的社会里,抄袭现象终是不可避免的,只能在道德的范围内制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