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莽撞的青春痕迹,每个人都在谈抱负。小时候,很青涩,没有为梦想铺垫太多,直到前进齿轮不停滚动,才为当初不努力遗憾。这个群英汇聚年代,不是单凭实料就能上市,还得靠噱头,创意。
每次面临的都是失败,灵感亦消失在无人街道,檐下的那盏古灯,火苗阑珊,摇摇欲坠似感无助。而失败总是四面楚歌地紧紧桎梏,让人举步维艰,不知如何是好。他用文采夺目,他用情节取胜,而我两者皆隐,只能愚昧的用坚持对抗颓废!
——题记。
第一次执笔写文是在五年级的暑假,那时候是追慕香港明星关智斌之时,每天都恨不得和他说上一句话或观一场演唱会。后来电视机坏了,我百无聊赖,偏偏脑海爱与关智斌乘舟划桨,天马行空胡想一遍,然后我的处女作是对他的日思夜想后,真真切切地在信纸上记载完成的。
我的创作高峰在初中三年,那时候的同学很爱看书,阅读课上经常在是桌面一本书,抽屉又一本,而我是被这样的氛围里渲染,记得第一次看的小说叫《我的男朋友》,剧情是怎样,都忘记了。以前只知道明晓溪,饶雪漫还有可爱淘等其他不知名作者,至于张爱玲那些大人物是长大后才知道的,或许是因为她的文字过于沉重,又或许古老的年代厚重得让学生的我们无法手捧怀中。
即使初中有读过那么几本书,可我还是属于那种只爱写文,不爱看书的人。曾经以匿名的方式把自己写的作品拿给同学看,他们看完后也是赞不绝口,得到赞许,我满怀骄傲地向杂志社投了稿,至今还记得那编辑回复说:“过于稚嫩。”不过我没有感到挫败,因为那时候的梦想只为了将脑里想的东西,通过文字的方式呈现在他人的视线里。
令我感到骄傲的是,老师把我写的作文投进了校园作文赛里,当时还拿了第三名,这件事,一直让我沾沾自喜,那张奖状,比退步换来的进步奖还要重要。
初中毕业后的学校,因为要住宿,我不想被人知道我是一个喜欢写文的人,不想日后被冠上“书呆子”“文化人”等讽刺的称号。所以停笔三年,三年后,我以为当初的疯狂执念稿件会成为过去,殊不知在大一的某次意外,我看见朋友的空间发表了篇短文,那一瞬间,所有被毁灭的信念又重新点燃,烛火明亮更胜当初。
当我再次拿散文和诗歌给同学看时,他们说生字太多,不是每个读者都愿意拿字典去看你的文章,修辞一大串,词藻浮华,不知道想表达什么。后来我根据意见修改,他们都给不错的评价,这些赞许,是在为成功路上的辛苦赚取微乎其微的慰藉。
现在,我仍旧还为梦想努力,很多写作的人在仕途之路上抱怨,我却丝毫没有。每一次写,都会有个强音告诉我,努力了,就一定能录用,不过每次都是铩羽而归,然而我总聊以自慰道:如果下篇被录用,却因为你迟迟不肯动笔,而在青葱韶华里错失了机会,就会在半老徐娘里后悔莫及。
其实每次都碰壁,寄出去的澎湃,收到了不如人意。每次面对挫败,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放弃,但总在颓废过后,又会拾起静卧脚边的笔,让铅色字体自由划移穿梭在空白纸页上,深深烙刻一笔一划,用漫漫长夜,谱写细水流长!
有的人,投一次稿就被录用,而有的人从小就能拿稿酬,还有的人屡投屡败,我属于后者。可我不怕失败,只怕早已内定人选,而征稿只是个幌子。
小时候的梦想,是希望文字勾勒出来的画楼西畔,能有人捧于怀中。很纯真。
长大后的梦想,是希望文字勾出煊赫来擢拔作者,能换取功名利禄。很现实,却是动力。
初中有篇文章叫《伤仲永》,然我非主人公,而是与之相反,用锲而不舍的努力换取上帝漏掉的天赋。
奋起吧,颓废人,沦没你的碎碎念,叨叨语,还有忧愁,开始为梦想而战。如果有一天成功,那么我笑着也会哭,你也一样吧,只要想着成功后的喜悦,那么你一定会为梦想而苦苦坚持。虽说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长篇大论的鲁迅抑或是花花公子徐志摩,但至少你的名字能像逗号般在华丽丽的文章中占据不可多得的地位。
如果你的努力,一直没有得到认可,也不必诅丧,因为在期颐之年,你已经老得没有力气握笔或是噼里啪啦地敲打键盘时,至少还有人愿意看你曾在烂漫岁月里留下的字迹,然后他或她会在文章下方向你分享他们的看法,或许有些迟,但我想,那一定是最旖旎动心的文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