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里的一天早上,我突发奇想的跟爸爸妈妈说,我给你们打工吧,你们给我发工资。爸爸妈妈一听,乐着说:好,但要按照他们的协议来做。
第二天,爸爸妈妈给我一份不平等条约,内容如下:乔羽同学被聘为家庭勤杂工(包括地面,墙壁,家具等卫生),每月薪水30元,质量不好,扣当日工资;旷工,偷懒则扣双倍,试用期一月。
于是,我便开始忙活起来。吃过饭,爸爸妈妈碗筷一扔就看电视去了,只有我在厨房为“锅碗瓢盆”洗澡。十分钟后,一切收拾妥当,我才能回到我的“自由空间”。晚饭后,我还得领着个扫把和拖把把地面清理干净。妈妈和妹妹有时也帮我收拾收拾,让我也偷懒一下。
经过半个多月,我干得不错,得到了家人的赞扬,然而,我却渐渐变懒了,做什么事情都要磨蹭半天,惹得老爸几次想扣我工资,为此,爸爸找我谈了此话:“乔羽,你如果想挣这笔钱,你就应认真干,要不,就别干。爸爸妈妈让你干,就是想给你个锻炼的机会,让你知道怎么在社会上生存。”是啊,明明是我提出的建议,我不能言而无信啊!一个月过去了,共扣了5元工资,并用这些钱买了好多东西,这些事我劳动所得,怎么花也心安理得。
通过暑假里这次特别的“打工”经历,我体会到了工作的艰辛,也真正明白了父母赚钱的不易了。我一定要好好学习,以后回报自己的父母。